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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国商务部携手相关部门,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扩围与提质,政策成效持续显现。根据最新数据显示,从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家电类商品的零售额连续8个月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特别是在今年4月,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的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了38.8%,这一增速在16大类消费品中位居首位,充分展示了政策调整的积极影响。

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超过3400万名消费者参加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累计购买的12类家电产品超过5100万台,带动销售1745亿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限额以上单位家电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达3469亿元,同比增长23.9%,超出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9.2个百分点。

此外,商务部等部门发布《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以来,补贴政策快速落地,总体实施顺利,成效明显。政策实施4个月,手机等数码产品补贴突破5000万件。商务部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及手机等购新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已有4884.8万名消费者购买手机等数码产品5148.3万件,带动销售1432.6亿元。

在今年1月至4月期间,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我国限额以上单位在通信器材类零售总额方面实现了显著增长,同比增长率高达25.4%,在16大类消费品中增速位居首位。具体来看,得益于补贴政策的推动,假日消费市场呈现出更为火爆的态势。在春节、清明节以及“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售价低于6000元的手机日均销售额相比非节假日增长了18.5%。尤其是在“五一”期间,全国范围内售价低于6000元的手机销售量和销售额分别环比增长了22.7%和20.1%,其中山东、四川、湖北等11个省份的手机销售量环比增长超过40%。 从消费者群体来看,20至40岁的年轻消费者是手机购新的主要群体,占整体消费比例的62.8%。此外,第三方数据显示,在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消费结构正在向中高端市场跃迁。全国范围内,售价低于6000元的手机销售量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了4.8%和14.8%,而售价在2000至4000元以及4000至6000元区间的手机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了13%和43%。 在供给端,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作为第一大支柱产业的东莞市为例,在补贴政策的带动下,2025年1月至4月,该市限额以上单位通信器材类零售额累计增长了75.3%,其中4月份当月的增长更是高达97.5%。这一数据充分展示了补贴政策在推动我国通信器材类零售市场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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