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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瞬间亮起,54660元电费多收的款项顺利退回到账,扬州超越电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康标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作为仪征金山国际电商玩具城的“用电大户”,这家公司今年迎来了用电价格的降低,从每千瓦时1元降至0.8元。鉴于企业年均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这一降价政策让公司每年能节省下超过4万元的电费。“虽然每度电节省的金额对于大企业来说微不足道,但对于我们这些小微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实实在在的减负。”李康标感慨万分:“营商环境的好坏,往往就体现在这些细节之中。”

这份由整治“转供电”乱象带来的获得感,源自于一场针对这一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仪征市纪委监委便将目光聚焦在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上。他们督促各镇(园区)对“转供电”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并与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合作,开展严肃查处和系统治理。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我们成功地让“转供电”的电价变得更加透明,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所谓“转供电”,是指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仅有总电表,需要通过产权人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转供电力。价格法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通知,“转供电”主体有两种收费方式:要么按照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等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要么预收不超过10%的损耗费,定期公示、多退少补。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的“转供电”主体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乱加费”“摊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仪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千企访百村”专项活动时,一些企业对此大倒苦水。例如,某企业以服务费为由,对承租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12元,导致一家承租企业单月多缴2.67万元。在一些“厂中厂”“园中园”,“加价电”甚至成了“潜规则”。“大家都怕得罪出租方,只要加价不算太离谱,往往忍气吞声。”仪征市圆通快递负责人闻云道出无奈。

“‘转供电’加价绝非市场自由行为,而是触碰法律红线、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仪征市监委委员吴志远直言,一些“转供电”主体任性加价,打着“公摊电费”的幌子浑水摸鱼,不仅违背电费国家定价原则,更让弱势的小微企业成为最终的“买单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力。

以各镇(园区)的自查自纠为起点,专项整治已摸排“转供电”主体166个,涉及承租企业488家,发现17家“转供电”主体存在不同程度加价行为。

根据镇(园区)的具体情况,仪征市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措施。对于尚未上报自查情况的相关单位,我们将进行抽查和走访,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对于那些问题不多、情况明显不合理的单位,我们将重点关注,并与分管负责人进行逐一沟通,压实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问题台账,并推动其限时整改。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责令超过50万元的企业进行退赔,其余退款事宜也在加紧推进中。此外,某乡镇的农贸市场因存在严重问题,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我们将继续跟进此事,确保市场秩序得到维护,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仪征市的探索成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目前,扬州全市范围内正在有序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专项整治行动。仪征市以此为鉴,积极举一反三,不仅对“转供水”领域进行排查,还扩大到了“转供气”等其他相关领域,以查找是否存在类似的乱象。同时,仪征市正致力于推动建立价格公示、定期核查等长效机制,旨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的获得感,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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