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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起施行,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施全面法治化管控。

禁产禁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及厚度<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

经营场景限制:餐饮堂食及外卖禁用不可降解塑料餐盒、餐具、吸管;商超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快递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气泡膜和胶带。

豁免品类: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PLA)、纸袋、竹木制品等替代品正常使用;医疗包装、生鲜保鲜袋等民生刚需品暂不受限;居民家中存量塑料袋可继续使用。

处罚标准:生产销售违规企业处货值1-3倍罚款并没收产品,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企事业单位违规处1万-10万元罚款,个体工商户处500-5000元罚款。

合规建议:商家应替换为全生物降解材料,警惕“光氧降解”等伪降解产品;优先使用可循环餐具,外卖平台默认不主动配发一次性餐具。法典以全链条刚性约束推动行业绿色转型。

2026-08-15 08:3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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