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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淮安一名消费者在外卖炸鸡中发现整条蜈蚣,向商家提出退款加 1000 元赔偿,商家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门店现已停业消杀,排查蜈蚣来源。 针对该纠纷,律师解读:若蜈蚣是在商家加工、出餐环节混入食品,该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主张 1000 元赔偿有法律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为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金额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赔付,该赔偿不以造成人身伤害为前提。

如果情况属实,商家除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律师提示维权方法:发现食品异物,首先留存订单、照片、视频、包装等证据,完成初步举证;若商家质疑异物是消费者自行放入,举证责任由商家承担。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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