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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市发布了最新的《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文件编号:沪府发〔2025〕4号)。这是自32年前以来,上海首次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修订。那么,新旧名录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地方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系指那些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重点保护的动物种类。

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最新发布的2025版野生动物名录,在对比1993年的名录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更新与调整。此次更新,共对名录进行了以下修改:删除了19种物种,同时新增了20种物种,并对2种物种的信息进行了更正。经过调整,新名录中收录的野生动物种类达到了47种,比旧名录的46种增加了1种。 在新名录中,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的种类分布如下:兽类4种,鸟类21种,爬行类20种,两栖类2种。其中,黄鼬、狗獾、华南兔、大杜鹃、大斑啄木鸟、家燕、金腰燕、铅山壁虎、钝尾两头蛇等均为新增物种,丰富了上海市的野生动物资源。这一更新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和管理野生动物,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多了解和欣赏野生动物的机会。

2024年8月,上海市林业局就新名录公开征求意见时,曾发布调整说明。

关于删除物种,得益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有效的保护措施,一些种群稳定、数量较大或本地受胁程度较低、无需重点关注的物种将从原名录予以删除,如短翅树莺、黑斑蛙、金线蛙、泽蛙、饰纹姬蛙;根据多年资源调查和监测结果,上海非其主要分布区或十分罕见的游荡者予以删除,如赤翡翠、灰头绿啄木鸟、日本林蛙;经长期调研后确认无自然分布的物种予以删除,如沼蛙、斑腿泛树蛙、黑脊蛇、黑头剑蛇、花背蟾蜍、大泛树蛙、中国雨蛙。

关于新增物种,因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造成栖息地丧失而导致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或长期受人为猎杀威胁的物种将新增进名录,进而采取更有力的保护措施,如黄鼬、狗獾、华南兔、虎斑地鸫、白腹鸫、斑鸫、北草蜥、中国石龙子、宁波滑蜥、铜蜓蜥;因多次达到全球种群数量1%标准,并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协同保护需求,有必要予以强化保护的物种将新增进名录,如黑尾塍鹬、红颈滨鹬、黑腹滨鹬;还有一些具地方特色,有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可指示上海芦苇湿地、农林生境、低山丘陵等典型生境的代表性物种将新增进名录,如大杜鹃、大斑啄木鸟、东方大苇莺、家燕、金腰燕、铅山壁虎;同时,近年资源调查监测中,新近发现的具有稳定种群的新记录物种也将新增进名录,如钝尾两头蛇。

另外,根据管理需求和科学分类调整部分物种。原名录中升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如豹猫、震旦鸦雀、青环海蛇等予以删除;经专家组评估,兽类中的猪獾在上海市并无分布,过去发现的活动痕迹应是错将狗獾鉴定为猪獾导致,故将猪獾予以删除;此外,根据最新科学分类成果,“红点锦蛇”物种中文名改为“红纹滞卵蛇”,赤链蛇的拉丁学名发生了变更。

调整说明中提到,名录调整有三项基本原则:首先,着重关注本地长期稳定生存的原生物种。名录仅限于上海市有自然分布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含分布区自然扩张的新记录物种),不包括偶然出现的游荡者、外来物种或在近三十年野外调查监测中长期未发现记录的物种。

其次,保护优先,重点考虑物种的受胁程度。以上海市历年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结合相关文献、IUCN 红色名录及 CITES 附录级别、水鸟物种是否达到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标准、人为利用压力、栖息地破坏程度等因素,将受胁程度较高、急需开展优先保护措施且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物种纳入名录。

此外,我们在制定保护策略时,充分考虑到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以及协同保护的需求。基于周边省市已有的保护经验,我们将对那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物种、特定生境中的代表性物种、对生态系统功能至关重要的物种,以及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需要协同保护的关键物种,进行特别强化保护。这些物种将被纳入我们的名录,以确保它们的生存和繁衍得到有效保障。

经过长期的研究观测和历史资料的整理,截止到2022年,上海地区已记录到的两栖动物包括2目7科15种,爬行动物涵盖3目13科36种,鸟类种类达22目79科518种,哺乳动物则有9目19科4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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