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黄山新闻网 正文

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这些获奖者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黄山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而歙县法律援助中心王颖和安徽萝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伟则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屯溪区司法局程红芬也获得了相同的荣誉。这些获奖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责任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获奖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们,他们在法律工作中忘我地付出,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展现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此次表彰不仅是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个人的荣誉肯定,也是对他们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的赞美。未来,获奖单位和个人将继续努力,为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或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工作人员联系(18731251601),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协商。谢谢支持!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商讯新闻商讯新闻
资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