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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宁波、湖州、绍兴和衢州这四个浙江省的城市成功入选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的行列,其入选数量与广东省持平,位居全国首位。

在我国的试点城市,有奖发票活动正逐步展开。这项活动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鼓励他们以个人名义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以及居民服务业等众多行业,向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当消费者在这些行业消费并取得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时,就有机会参与由试点城市组织的抽奖活动。具体的抽奖规则和细节,将由各试点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025年底,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为6个月,主要内容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将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紧接着,浙江省商务厅将着手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精心制定并实施一套全面的设计方案。届时,我们将推出一系列易于理解的图文指南,包括“一图读懂”等实用资料,以方便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参与流程。此外,省商务厅计划在近期内组织一场盛大的抽奖活动,特别在春节期间,将加大奖金的投放力度,以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参与热情。有兴趣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宁波、湖州、绍兴、衢州四个城市的官方账号,来获取活动详情并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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