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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从黄山市人社局的获息,为进一步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范围,从2023年11月起,黄山市对于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人员,如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超龄人员和在校实习生等,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享有与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同等工伤认定标准。缴费标准分为45元/人/月和60元/人/月两个档次,最高可赔付90万元。补充工伤保险的推出是我市工伤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多的保障。

据了解,2023年3月,我市将采取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方式,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该制度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购买补充工伤保险,从而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减轻用人单位的赔付负担。根据行业风险分类,每人每月缴费金额从6元至15元不等。在工伤保险正常赔付的情况下,职工最多可享受10万元的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则可以享受18万元的补偿金。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为我市的工伤保险事业带来更多的保障和风险分散,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同时提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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