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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份通知,旨在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原通知中规定,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经过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重新审核,该通知已更新为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率,经中心主任办公会通过,对购房提取时限适度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将原“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条件不变。

当出现流动性风险、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或者淮南市住房公积金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时,市公积金中心将会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来应对。

经批准,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两年。

2024-03-08 12:5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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