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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K1156次列车上一起“行李占座”事件引发热议:三名旅客实名购票,其中一人未上车,同行者将物品放在其座位上,无座乘客希望就座遭拒。8月21日,国铁成都局发布情况说明,明确未检票乘车即视为放弃该席位使用权,该座位也不能由第三方占用或处置。

舆论对此观点不一,有网友认为购票人既已付费,理应有座位支配权;也有网友认为公共交通资源不应闲置,应重新分配给无座旅客。国铁集团进一步回应:根据《民法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规定,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乘车,视为不行使该席位的使用权利。若支持购票人自由支配座位,等于一张票可坐双席位,还能享受改签权利,既不合理,也易引发负面示范。

针对“付费未退款为何不能保留使用权”的疑问,铁路部门解释:旅客付款后即与承运企业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但未上车即放弃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利,后续仍享有改签等权益。不过,这些权利仅属于购票人本人,同行人无权代为处置闲置座位。

那么无座旅客能否使用闲置座位?可以。未上车旅客的席位出现空闲时,无座旅客可临时就座,或请列车员协调。但需注意,若原旅客中途上车,仍保留该席位使用权,可要求临时就座者让出,由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此外,如有特殊需求如病人陪护,旅客可实名购买多张车票,上车后向工作人员说明,将获得协助和解释。铁路部门强调,规则目的在于维护公共资源公平使用,避免“占座”行为形成不良示范。

2026-09-0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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