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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部分商场近期收紧“宠物可进”政策。有消费者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后,被其他市民报警,警方依据2011年《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携带犬只进入商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商场等。

商场推行“宠物友好”面临尴尬:一边是消费者需求和商业逻辑推动,一边是地方法规明确禁止。律师指出,地方法规层面未放开商场的“宠物友好”,所谓“友好”只是商场的自选动作。

我国养犬管理制度始于20世纪80-90年代,核心是控制公共卫生和安全风险,采取“排除式管理”。如今宠物在城市家庭中的角色已从功能性转向情感陪伴,成为部分市民的生活“刚需”。去年中国城镇宠物消费市场规模达3126亿元,“宠物经济”成为扩内需的重要突破口。

欧洲较早实现携犬进入咖啡馆、商店,但建立在犬只可控、经过基础训练、主人承担全责的前提之上。亚洲城市如东京、首尔以“分区、分级、附条件”方式有序开放。国内讨论常忽略这些前提,把“宠物友好”等同于无门槛开放。

更可行的路径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细化:对空间分类,对行为设定前提,明确责任,让规则从“能不能带宠物”转向“如何带、谁负责、出了问题怎么办”。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养犬干扰他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等行为作出更细致规定。

宠物友好不是“对宠物更宽松”,而是对人的要求更高。牵引绳只是基础,真正决定公共空间能否容纳宠物的,是养宠人是否具备理解、引导和控制动物的能力。宠物友好是一种更文明、要求更高的城市生活方式。

2026-04-14 11:3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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