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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国航、厦门航空、中联航空等航空公司相继发布通告,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中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

自2026年4月5日(包含当日)起发行的机票,针对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收费标准将进行如下调整:。

对于航程在800公里及以下的部分,每位乘客需支付60元人民币。

对于超过800公里的航程,每位乘客需支付120元人民币的费用。

根据规定,乘坐国内民航航班并符合条件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将免予支付燃油附加费。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的50%(包括无人陪伴儿童)以及持有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其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收费标准为:。

对于航程在800公里及以下的部分,每位乘客需支付30元人民币费用。

对于超过800公里的航程,每位乘客需支付60元人民币。

燃油附加费的生效时间依据最初出票的日期确定。对于在2026年4月5日或之前售出的国内航班机票,若乘客选择在2026年4月5日(包括当日)之后进行改签,所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将不予退还或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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