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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海关总署等六部门首次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5月1日起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名录内外来物种,将被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外来物种是指在我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海关在执法中常查获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一旦定殖可能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首批名录包括巨人恐蚁、森林葱蜗牛、眼点丽鱼、海蟾蜍等21个科(属、种)。

2026年以来,全国海关持续开展“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三年专项行动”。一季度,在口岸检出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1.2万种次,同比增长15.6%;查获外来物种1163批次,增长5.9%;退回或销毁不合格进境农产品394批次,暂停169家境外农产品企业输华资质。海关还将对名录实行动态调整。

2026-04-1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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