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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安委办最近发布通知,强调要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工作。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该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为:

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造优化通行道路;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十五项具体内容。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10日前

各县区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 物业企业对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按照“一区一策 ”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

3月10日至 5月底,各县区要以小区为单位,摸清非机动车保有量。在建小区按要求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要督促物业和主管单位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由属地政府兜底。

此外,各县区要组织住建、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非机动车在住宅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2023年6月底之前,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需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并对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指导和督促检查。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落实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探索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试点和便民电价政策,以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各县区应该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定单位履行物业职责,以消除管理和服务盲区。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对于这些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对于城市安全具有重要的影响,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并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对于缺乏充电场所而进行飞线充电的情况,相关部门将提供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前往附近的充电设施进行充电。如果发现有人进行飞线充电行为,但未占用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同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等共同进行监督。对于多次不听劝阻的情况,相关部门可以向基层消防站、公安派出所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12350热线进行举报。对于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相关部门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行动,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03-03 10:5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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