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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破除不少人的误区:即便信息是网络上公开的,也不代表可以随意收集转卖。被告人刘某打着房产中介的幌子,专门搜集平台上一手女房东的租售信息,筛选有经济实力的人群,整理后卖给境外人员,最终被依法判刑。

2023 年,刘某在境外务工期间得知这类信息可牟利,回国后注册房产中介公司,招募人员搜集房源信息,筛选、整理房东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对外出售。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7 月,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24000 余条,非法获利 19 万余元。受害者李女士的信息被倒卖后,遭到境外骗子精准诈骗,损失 29 万余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信息取自公开网络,是否还属于违法。检察机关明确,刘某主观上明知信息将流向境外,用于诈骗等风险场景,超出信息原本公开使用的合理范围,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责。该案违法所得超 5 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溯源治理,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督促加强平台监管、规范房产中介行业,走访中介企业,推动完善房源信息发布的安全机制。

最高检检察官提醒:公开的个人信息不等于可以随意倒卖的公共资源,未经同意改变信息用途、对外出售,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同时建议市民发布租房售房信息时,尽量少留手机号、详细住址等敏感内容;接到陌生来电提高警惕,发现信息被非法倒卖及时报警。

2026-11-08 10:5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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