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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个部门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旨在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实现县乡一体和乡村一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该指导意见强调了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发展模式,旨在促进医疗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是促进健康中国和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关键举措。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保障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一些地区,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仍然难以满足群众就近得到良好医疗服务的期望。

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等,组建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县域医共体。组建数量不搞“一刀切”,给地方留出了较大的自主空间。牵头医院一般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

指导意见从促进资源服务共享、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医防融合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5个方面,对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其中,要求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五大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

根据指导意见,二三级医院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这些方式包括专家派驻、专科共建和临床带教等。牵头医院需要向乡镇(街道)常年派驻临床和管理人才,以帮助解决基层问题。此外,牵头医院还需要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以确保农村地区也能够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将会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这些医疗服务点将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绩效等统一管理,以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和质量。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全国90%以上的县(市)应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本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2024-01-02 20:1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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