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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这项行动。该行动旨在满足老年人群体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措施。

——平台服务针对老年人非常友好: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服务;积极推广适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的小程序界面等。

——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老年人,援助服务将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同时,对于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将优先受理、审查和指派。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我们将提供预约办、上门办和一次办等便捷服务。

——公证服务惠老: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

——调解服务助老: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公益服务爱老:指导律师行业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律师协会老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作用,提升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

——在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服务护老将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旨在提高全社会对敬老、爱老、护老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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