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8年9月第四周是全省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为了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幼儿,下同)交通安全意识。9月10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部署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教育局、公安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的组织实施工作,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落实组织实施的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活动周顺利实施。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好道路交通安全挂图、资料等宣传品的发放,切实加强对宣传品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各地要认真总结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经验,周密制定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抓好“交警进课堂”、“交通安全记心中”、 “三个一活动”、安全“进农村、进学校”四项活动。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交警进课堂”活动,组织交通警察走进中小学课堂,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并将“交警进课堂”活动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保证每学期开展一次活动。农村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请交通警察讲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活动了;各地要在9月25日统一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的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征文、演讲比赛、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对学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部署中小学在活动周期间,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布置学生写一篇命题作文,开展主题教育;各地公安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以国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发动村委会,组织派出所等,共同开展集中宣讲活动,提醒家长对孩子监管,劝告学生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并向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发放宣传资料。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开展设施检查、加强值班巡逻、保障“村村通”出行安全、凝结部门合力四项措施。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联系建设、市政等部门,对中小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过街天桥、人行道、隔离防护栏以及接送学生的车辆等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对中小学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在危险时段,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值班和巡逻;公安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对农村“村村通”公路的学生通行状况进行摸底,对道路过窄、缺少减速带的村村通公路,要协调地方政府,采取改进措施;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抓住活动周契机,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发挥其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着力强化新闻宣传。公安部门要以交通广播整点播报为重点,组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针对中小学生等开展交通安全提示;要发挥现有媒体专栏的作用,专题报道校车整治的工作措施,介绍专用校车统一标识式样,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倡导形成“礼让校车”的良好风尚;要组织电视、电台等媒体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行直播,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要编写一批针对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学生家长的交通广播提示通稿、制作一批礼让校车、拒绝三超、不坐有安全隐患车辆等的公益广告,用于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