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黄山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黄山晨刊8月29日讯(记者 王常祯)黄山市教育局27日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秋季开学收费标准显示,城市、农村中小学新学期将继续执行“新机制”有关政策,课本费、住宿费、作业本费及城市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与去年收费标准基本一致。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学期收费项目(代收费)及标准具体为:课本费:初一97.15元/生,初二101.4元/生,初三100.35元/生,小学1年级23元/生,小学2年级23.45元/生,小学三年级49.6元/生,小学四年级56.25元/生,小学五年级58.65元/生,小学六年级57.3元/生;作业本费:初中20元/生,小学10元/生;住宿费:城市中小学及农村初中阶段为40元/生,农村小学阶段为30元/生,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该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下同),我市住宿公寓式管理的收费为50元,不住宿不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允许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两项代收费。另外,城市学校借读生借读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政策执行,即小学400元/生/学期,初中600元/生/学期,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收课本费。伙食费和住宿费为自愿收费项目。
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免收就读学生的学杂费,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我市屯溪中心城区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小学1200元/生/学期,初中1400元/生/学期,住宿费:室内配有卫生间的200元/生/学期,公共卫生间的150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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