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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4 16:08: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薇羽 编辑:陈文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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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宜仁表示,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这样的经营性活动,有三个关键的环节:一是从事这样一个经济合同的公司或者是地理信息开发商,要取得互联网接入资质,这是由信产部负责;二是互联网出版的范围是由新闻出版署进行审批;三是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方面的编制资质是由国家测绘局来审批。
昌晓宏认为,“国家目前的监管意见是有针对性的,即把地理服务提供企业分成两个大类:一类是国内企业,一类是国外企业。国外企业明确了不能做测绘和数据的采集、加工。”
“做基础地图服务并且有甲级的地图测绘资质的有13家。但是这13家之中有全国地图的很少。有一些虽然拿到牌照但是没有测绘的能力。”昌晓宏告诉记者。
昌晓宏说,图盟是这13家企业中的一家,并且每年有自己的测绘投资,“每年都测绘投资达上亿元”。
昌晓宏对记者表示,图盟现在已经对全国330多个地级市以及2860多个县全部采集完毕,“第一次采集要跑这些范围,需要安排车辆、人员参与测绘。第二次还得再跑这些范围,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过程,是一个持续投入的过程”。
“要保证你数据的质量,能够跟随城市的发展而随时更新。”昌晓宏告诉记者,“有的公司数据来源是通过购买,即直接购买别人采集的数据,自己再做一些小修小补,或者是委托几家测绘公司帮忙采集。”
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也就难免一些错误和不准确出现,因此监管确有必要。 监管难题 《意见》还指出,有关方面在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
其中,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互联网地图测绘资质的管理和互联网地图登载、出版前的审核;采取措施,坚决制止涉密地图、高精度坐标成果及重要地形地物属性等通过网络扩散。要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研制公众版数字化地图产品,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互联网地图出版管理,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互联网地图出版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企业)登记注册时,要查验是否取得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测绘资质证书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互联网地图出版业务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保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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