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再痛
“本以为吃一堑长一智,再次选择婚姻不会犯错了,但是我仍然没有跟对人。认识一个人,光是几天的恋爱是看不到一个人本质的,只有真正生活在一起,才能知人知面又知心啊。”张女士在电话里对看看说。 2003年,由于和前夫性格不和,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归前夫。2006年,我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38岁,也是离异的,带有一个13岁的女儿。刚开始相处时,我觉得这个人比前夫好,至少他成熟。可是直到真正生活在一起后,我才看清他的真面目。用他女儿的话就是:“我爸爸是《不许和陌生人讲话》中的安家和,妈妈因为忍受不了他火爆的脾气和家庭暴力才和他离婚的。”我想他年纪大了,脾气也会变好点的。可是,他让我的幻想破灭了。 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件事发生了口角,吵完后我低声嘟囔了一句:“难怪小琴(他前妻)要和你离婚。”没想到这句话被他听到了,他转身跑到厨房,拿了把菜刀就追着我。我从没见过这种架势,一时吓蒙了,等反应过来时连忙向他道歉。他这才将菜刀扔到一边。从那之后,每次吵架我都忍着。 我自己也有孩子,知道孩子失去母爱的痛苦,所以我对她的女儿格外好。可是小家伙是个小入精啊,我和她爸爸好的时候左一声阿姨右一声阿姨。我身体不舒服她从不会关心一下,当我和她爸爸吵架时,她就完全不理我了,和她爸爸把桌上的菜全吃完,决不会想着留点给我。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不和自己贴心啊。 考虑到我和前夫的女儿也需要母爱,于是每周末我都会去接10岁的女儿放学,和女儿待一会儿。这下我的丈夫不高兴了,说我偏心,只向着自己的女儿。 如果换在以前,面对这个小心眼气量狭小的人我早就离开了,但是现在我犹豫了。我是在居委会工作,如果我再离婚,不垦工作不好开展,光是人家的说三道四我就接受不了。 现在,我只想对自己的女儿好点。等到她去读大学的时候,我希望跟她生话在一起,离开这个让我痛苦两次的地方。 看看,再次结婚前我自己买了一处房子,到去年我还清了贷嵌。这处房子里没有他的一分钱,全部是我自己的积蓄。我担心以后他的女儿会和我的女儿争夺这个房子,于是前段时间,我和丈夫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表明这是我的婚前财产,归我所有。但是他不肯跟我去公证,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我怎么样才能让我的女儿完全拥有这个房子? 看看有话:你的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你想让你女儿完全拥有这处房子,你可以立一份遗嘱,在遗嘱上说明房子归你女儿,将遗嘱去公证就行。提醒一点的是,保管好当初商品房买卖交易的合同原件,这上面的日期才能证明你是婚前购买的此房子。 另外方女士,我想说的是, 把他的女儿当自己的女儿对待, 别人才会把你的女儿当自己的女儿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