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力量,统筹安排,促成城乡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携手“结对共建”。按照指导思想相一致、工作目标相协调、工作部署相呼应、工作成效相促进的要求,以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互促共赢为落脚点和着力点,把机关、农村、社区和企业等领域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统一整体,进行统筹谋划、通盘安排,并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在城乡各党组织中的“龙头”引领作用,明确区直32个机关单位分别与32家非公企业实行“结对共建”,72个机关单位(含驻徽单位)与51个行政村实行“结对帮扶”、与3个社区实行“共驻共建”;选择39家非公企业与32个行政村实行“村企联谊”,鼓励和动员非公企业积极与所在管辖社区开展“共驻共建”,通过结对、联谊、共建等方式,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形成了一个区直机关单位联系服务一家企业、引领企业联系帮扶一个行政村、携手共建一个社区的互帮互促“关系链”,为促进城乡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实现城乡党组织和党员的“上下互动”。一是开展“机关与企业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在企业开展“建立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强一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作用的党员队伍、建好一块党员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一套党建工作制度”等活动,由机关党组织协助企业规范党组织设置,引导企业党员主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推动企业发展。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以企业的满意程度来评判机关单位的服务作风和水平,切实推进机关的效能建设。二是开展“机关(企业)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按照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双向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机关、企业与社区“共建承诺”活动,组织机关、企业党员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作出承诺事项,帮助社区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急需办的实事,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行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将干部的任职公示向社区和居民生活区延伸,切实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开展“机关联系帮扶农村”活动。结合区直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采取每个区直单位(含驻徽单位)联系帮扶一个行政村的方式,由机关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有针对性地帮助联系村建班子、理思路、创环境、扶项目,制定和完善村干部“坐班制”、定期民主集中议事制等制度,着力推进农村民主化管理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开展“村企联谊、共建新农村”活动。以“强企富村”为目标,因村因企开展以“同谋发展思路、共促党建工作”、“同办公益事业、共推新农村建设”、“同建示范基地、共享资源开发”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企业党组织引领企业主、党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党组织合作开发生产原料示范基地,农村党组织协助企业开展职工招聘和农民工培训活动,形成以企帮村、以村促企、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村干部到企业挂职培训机制,有计划安排素质较高的村干部在联谊企业挂职锻炼,让村干部切身感受企业的生产管理模式,增强以工业理念抓农业的发展意识。五是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建立关怀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组织动员城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困难党员的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广泛开展扶志、扶技、扶困活动,帮助困难党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切实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党组织的温暖。
三健全机制,保障运行,推动城乡“互帮互促”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成立有组织、宣传、各基层党(工)委、经委、劳保局等单位组成的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互帮互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强化对“互帮互促”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区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每名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负责帮助协调解决城乡“互帮互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城乡“互帮互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与的座谈会,讨论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谋发展、抓党建、促和谐的整体合力。三是建立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督查通报制度。采取每月一统计、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的方法,切实加强对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以印发《徽州组工》的形式,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促进城乡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互更好地衔接。四是建立健全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一体化考核原则,把各级党组织对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的统筹规划、通盘安排、同步实施等,作为一体考核重点内容,注重党员、群众对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以此提高全区上下抓城乡“互帮互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