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建立“四大机制”有效预防劳资纠纷
黄山新闻网5月13日讯(胡建军 吴千进)祁门县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因劳动管理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了四大劳资纠纷预防机制。
一是监督预警机制。县劳动保障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控,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用人单位,实行责任到人,包案处理,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为主;
二是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立即落实工作人员,并根据级别启动《祁门县人民政府清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妥善处理事件,同时实行应急处理事件定期报告制度,平时实行月报制。
三是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重大群体性或突发性劳资纠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倒查对象为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和企业。
四是失信监管机制。对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列为劳动保障失信企业,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暂缓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直至达到劳动用工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