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求活力文化重生态
对于文化形态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只有在相对紧密、系统和完整的文化空间里,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活力传承。生态,不仅对于自然十分重要,对于文化保护也至关重要。因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专家介绍,所谓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使其维持原生态、保持旺盛活力。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2007年6月,文化部宣布了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始了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探索。
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立之前,2007年5月,黄山市也启动了建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报工作。一封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件,进一步加快了工作的进程。方利山,黄山学院研究员,徽学专家,长期从事徽州文化研究,发表关于徽州文化的各类学术文章百余篇,作为申报文本的起草者之一,他深知成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以及徽州文化生态整体空间分属不同行政区划带来的保护与传承的隐患。
2007年8月,方利山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呼吁加强徽州文化保护。信件很快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随后,时任安徽省省长的王金山要求省文化厅及黄山市政府共同商议采取具体措施,做好徽州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工作。9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组牵头对黄山市提交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文本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在经历了规划、论证、修订、再申报等规定程序以后,今年1月2日,文化部正式批准成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