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南京正式开幕。会上,来自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就“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交流、合作与发展、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表示,伴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
程度的加深,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融合程度不断提高,但与经济一体化进程相比,与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金融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为此,他提出四点意见。首先是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其次是以金融创新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资金跨行政区流动;再者是促进区域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和区域内外汇资金流动便利化;还有促进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特别是支付清算体系、征信体系的区域内整合和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
江苏省常务副省长赵克志提出,应当按照“率先、提升、合作、务实、共赢”的要求,加快形成以上海为龙头,江苏、浙江为两翼的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实现金融机构协调发展、互利共赢,金融资源有效共享、高效配置,更加有力地支持周边地区和整个长江流域的发展,重点打造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四大品牌”,即以推进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着力打造“开放型金融”;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动力,着力打造“创新型金融”;以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为重点,着力打造“集约型金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着力打造“生态型金融”。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强调,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内容。上海集中了股票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市场、黄金市场等各类要素市场,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和人才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下一步,还将从市场结构、市场功能、市场机制、市场开放、市场效率和市场服务等几个方面加快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离不开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合作的支持,区域金融合作的推进又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下了越来越坚实的基础。总的来说,表现为支撑效应、动力效应、深化效应。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基础雄厚,金融资源集中,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支撑效应;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在创新与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巨大的需求,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动力效应;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活动的多样化和多元化,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体系完善、功能完备等方面提供了深化效应。”屠光绍表示。
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同样指出,浙江省委、省政府已决定把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作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向浙江省中心城市聚集,并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杭州等城市打造成中国金融理财中心城市。
浙江省政府将从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配套政策等方面入手,积极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与合作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合作机制,运用合作成果。加快长江三角洲地区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才流的联动,实现金融资源在更大区域内优化配置。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积极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进一步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记者 邹靓)
苏浙沪城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昨日,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金融机构互利合作圆桌对话会议在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期间召开。来自苏浙沪的14家城市商业银行签署了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协议。
上述14家城市商业银行为: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绍兴市商业银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合作的宗旨、原则和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决策及争议仲裁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共4项内容。主要合作范围包括战略发展合作、资金业务合作、结算业务合作、信贷业务合作、产品创新合作、信息技术合作、信息交流合作、风险管理合作、人力资源合作和管理技能合作等10个方面。
与会代表认为,长三角金融合作只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做大金融总量、降低交易成本,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随着合作的深化,将有效地突破各地金融机构自身的局限和行政区划的限制,建立高效的金融整合、流动平台,释放合作效应。(记者 邹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