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上午,徽州区全面起动新农合二次筹资工作。
徽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筹资工作会议在区委常委、副区长蒋红卫主持下正式起动。与会人员有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合管站站长、区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和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皖卫农[2008]19号和皖卫农[2008]24号文件,通报了2007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筹资工作的通知》(办秘[2008]19号),突出重点地布置了新农合二次筹资工作,讨论了《徽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部分条款修订稿。
蒋红卫副区长最后强调: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定信念,党的新农合政策和工作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好,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3月28日前各乡镇要将农民二次筹资部分足额上缴至区财政专户;二、注意宣传好新农合各项规定,准确把握好提高农民筹资标准的意义和目的,以及新农合报销补助标准,通过多种形式,层层宣传,做到宣传政策不走形、不过头、不延迟;三、加强新农合的监管,为权为民,严肃纪律,特别是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和各类医技人员的监管;四、在处理新农合具体问题时要有一个明确答复,不能拖延,不能含糊,确保新农合二次筹资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