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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做客新华网,就“关注民意,心系民生,展望2008公安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
50年前,一部电影《今天我休息》风靡全国,影片主人公———民警马天民放弃休息、为民服务的感人形象,定格在胶片上,也定格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
斗转星移,时光已悄然走过了半个世纪。在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全国190万公安民警肩负着更为复杂、更趋繁重的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警该怎样接过马天民的“接力棒”,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3月19日,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就此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娓娓道出了建立新型警民关系应具备的五大要素。
没有群众支持就像失去眼睛耳朵
过去,一年有40多万起刑事案件,现在,每年增到400多万起。五十年沧桑巨变,使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
如果说过去公安机关是“刀把子”,现在则还要起到“减压阀”、“缓冲器”、“拐棍”、“雨伞”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
武和平告诉记者,10年前在上海参加“今宵霓虹为你开”春节晚会时,著名演员仲星火给他讲了为演马天民去派出所当片警的经历。
仲星火说:“那时候,我深入到派出所去体验生活,发现民警们天天睡在所里,真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弄堂口打开警民联系箱,信里都是婆婆妈妈的琐事,像夫妻拌嘴、孩子逃学、邻里纠纷,没完没了。那时的警察真是有威信,人一到,什么难题都迎刃而解了。”
说到这里,仲星火话锋一转:“现在的警察比过去难当,因为社会风气变了,老百姓对警察有了偏见。过去户籍警上门,为大家办好事,群众欢迎。现在民警上门,人们总以为这家出事了,避之惟恐不远。”
“新时期的警民关系不是简单的回归,必须有与时俱进的新内涵。”武和平开门见山地说。
五十年沧桑巨变,社会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计划到市场:从单一经济唱“独角戏”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百花齐放;从没有流动人口到亿万人民踏上异乡打工的征程;从没有新社会群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到现在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
“这一切变化都使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也使公安工作的量更大、面更宽、情况更复杂。”武和平坦言,新时期的“马天民”面对的是一个五光十色、眼花缭乱、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经济。
举个简单的例子:过去,一年有40多万起刑事案件,现在则激增到400多万起,民警的工作量成倍增加。
在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察14项职能中,有11项是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人们可谓从摇篮到坟墓都离不开民警。
时代的车轮在不停前进,“马天民”的工作也要随之水涨船高。“如果说过去公安机关是‘刀把子’,现在则还要起到‘减压阀’、‘缓冲器’、‘拐棍’、‘雨伞’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武和平用形象的比喻阐释。
新时期的“马天民”不仅要保安全,还有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巩固执政党的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已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三大历史责任。
“变的是环境,不变的是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变的是工作内容增多了,不变的是我们的职责和忠诚。”武和平动情地说,新型警民关系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会做群众工作。
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是做好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公安工作最强大的法宝。武和平坚信:“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
他讲了这样一件事:2007年3月,河南省杞县黄庄村村民曾广英被亲戚打伤,两家因赔偿费纠缠不清,葛岗派出所所长黄文轩虽然感冒发烧,仍然坚持做调解工作。曾广英瞧着黄文轩鼻子流血,又大把吃着药,一拍大腿说:“黄所长,就冲你这劲儿,我于心不忍,就按你说的办吧。”
“这就说明,警民关系越融洽的地方,社情民意越好掌握,矛盾纠纷越好调解,公安工作也越好开展。民警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群众把民警当儿子、当闺女,找回了久违的警民鱼水深情。”
武和平说,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的“软实力”,许多基层民警已深深体会到,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没有群众的支持,就像失去了眼睛和耳朵。
执法公正严明是百姓第一期盼
不是看你干了多少好事,而是看你执法是否公正严明;看你能不能破案解危;看你执法中是不是保护了公民的权益……这是老百姓评价公安工作的新标准。
我国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任务,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的重要区别,就是要通过刑事执法手段和行政执法手段,体现为民服务。
如今老百姓对公安工作评价有新的“标准”:不是看你干了多少好事,而是执法是否公正严明;看你发了案能不能破获,有了危难能不能解决,各项管理是不是保障到位;在执法中是不是保护了公民权益,是不是能及时发现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是不是能保一方平安。
武和平说,马天民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牺牲休息为群众做好事,现在也应该提倡,但是这属于警察职业道德的范畴。他认为,新型警民关系建立的基础要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真正使民警做到执法为民,才能把马天民的好传统继承下来,人民才会爱护、理解、支持警察。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寥寥数语,点出了公安工作的核心所在:“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公安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水平。”
公安民警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警民关系不和谐,难担此大任。武和平表示,作为法治先行者的人民警察,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审视自己的工作,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行为,挤压随意执法的空间,从一点一滴、日常养成做起,从应知应会的岗位技能练起,使民警的行为法来法去,使民警的用语法言法语。
“执法公道不公道,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要求。”武和平的话掷地有声,“不管有钱没钱、有权没权,无论是农民、下岗工人,还是教师、群众,只要受到侵害,公安机关都能主持公道、公正办案,这才是老百姓的第一期盼。”
有专家说:“我们的警察就像立柱,一方面支撑着和平年代的法治秩序,不可或缺甚至细弱残损;另一方面,平安无事时好多人又会嫌弃这根柱子拦了他的路,或者仅仅是挡了他的视线就抱怨。”
现实中,执法和被执法、管理和被管理往往是有矛盾的。为了社会安宁和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少数违章、违法者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管理甚至处罚。为此,一些人会心生怨言,致使警察执法时有时孤立无援,得不到支持。
对此,武和平反复解释说:“警察执法不代表个人,正当的执法活动应当得到群众支持和维护。服从、配合警察依法履行公务,是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应有之义,公仆为主人服务,不少内容体现在行政管理之中,这种管理本质也是服务。就民警来讲,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明确为民治安,而非为安治民,要寓各项管理于服务之中,依靠和发动群众共创良好的法治秩序。‘一人执法,莫如万人遵章。’和群众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这也是新型警民关系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