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黄山新闻网->数字黄山建设专题->专家论坛

【概述】移动数字版权管理的实现
时间:2008-3-17 16:17:10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吴屹飚 编辑:陈文潮 关闭

    近些年随着数据增值业务的蓬勃发展,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短信内容、铃声、屏保、动画、移动游戏、视频节目等创作的专业人员及内容提供商,但这些内容一旦被用户自由传播,就会造成内容提供商的利益损失。为了防止盗版,各大公司都在研制相应技术,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rightsmanagement,DRM)产业开始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DRM是保护多媒体内容免受未经授权的播放和复制的一种方法,内容提供商通过该技术可保护他们的数字内容免受非法复制和使用。DRM技术通过对数字内容进行加密和附加使用规则对数字内容进行保护。数字版权管理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防止用户随意转发媒体对象给其他用户;二是在被购买之前可以让用户去预览这些媒体对象。如果用户没有在预览之前付钱,只能看到低质量版本的图像或片段。

    我们从移动数字版权管理的系统结构、实现方式、权限描述、业务流程等方面入手,对移动数字版权管理的实现进行深入阐述。

数字版权管理的实现

1.DRM系统的结构

    DRM系统可以分为服务端和客户端。服务端提供封装的媒体对象与权限对象;客户端即用户的移动终端。

    用户通过应用软件(如使用网络浏览器或某种特定的应用程序)在网上寻找媒体对象。展示服务器(presentationserver)为用户终端提供网络“入口”。下载服务器提供可信下载服务,并且将实际的媒体对象从服务器传送到下载代理上。当通过应用软件去下载描述符时,终端会启动下载代理去完成剩余部分。如果一个媒体对象受保护,DRM封装程序负责产生权限。状态报告可能会传送到相应服务器上。在终端设备中,DRM代理控制DRM媒体对象的使用。

    DRM服务器主要是为了防止商业内容被非法盗版和非法授权使用,内容的使用被DRM技术所控制。通常DRM系统是基于内容和权限分离的观念。内容被加密(可选)并打包。使用权限被定义在所谓的权限对象中,终端设备的DRM代理解释使用权限并按照其要求限制使用。

用户:
更多评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