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和民政部的要求,我县从2008 年2月份起,全县统一启用由民政部设计的新的五保供养证。
这次五保供养证换证和启用新证工作不单是全省性,而是一项全国性工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实行主要领导认真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抓好五保供养证换证和启用新证工作,确保此项换证工作保质按时地进行。
为确保数据准确,严防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我局对所有已经保障的五保对象正在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复查,对不符合保障条件已纳入五保的及时核销,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五保对象正确无误。
为更好地掌握各乡镇发证情况,这次换证全县实行编码发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预计在2008年3月10日前可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