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月11日以来,我市出现了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道路交通造成了严重影响。随着春节临近,将出现返乡客流高峰,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切实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期间保持交通安全、畅通的极端重要性,把交通安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 密切部门间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管理合力,提高交通整体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各地、各部门要在客运站、火车站、广场、农村集会等人流聚集场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声势。要高度重视对乡镇、村驾驶人、村民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对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的农户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群众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三、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管控,科学安排勤务,切实加强路面巡控,坚决查纠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乡镇交警中队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查力度,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载客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农机部门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农家场院、集贸市场,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四、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公路交通事故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对全市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因雨雪造成的道路坍塌、损毁要及时修复,要加大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对路堤、边坡高度6米以上的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要逐步安装防撞设施,同时要在全市3级以下(含3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设立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标志牌。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增设安全提示标志等应急措施。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确实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道路,或遇雨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可以实行封闭道路或限制通行,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要督促乡镇政府做好渡口渡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严把船舶签证关,确保船不适航不上线、人不适任不上岗,严禁船舶带病航行,严禁非客船载客,严禁超载航行。要加强重点水道的维护和管理,落实防冻、防凌具体措施,确保航道畅通。
六、进一步加大督查和事故倒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准确、快捷的信息上报机制,组织专门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并上报本地最新天气、道路通行状况及应急措施。春运及节日期间,安监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派出督查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尤其是农村地区进行不间断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屡查不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并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