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日报1月30日讯(殷元元) 昨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从1月28日起已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干预范围涉及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以及其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
在我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徽州小雅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黄山新磨坊面粉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被列为调价备案企业。
调价备案企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牛奶、鸡蛋等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受理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经营者的调价理由进行审核并提出有关意见。对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价格管理部门将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或者备案、经营者申报后提前提价、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者标准不按规定说明理由、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等7种违法行为的调价备案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和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为了遏制企业的不合理涨价,并不改变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性质,干预措施也是临时的,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将及时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同时,为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全市物价部门将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对捏造散步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