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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数字城市的规划和实施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在发展数字城市的过程中,各国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策略。主要经验有:
(1)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制。比如,英国首相任命电子事务大臣(e-Minister),全面领导和协调国家信息化工作,并由两名官员(内阁办公厅主任、电子商务和竞争力部长)协助其分管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联邦政府各部门也相应地设立电子事务部长一职,并组成电子事务部长委员会,为电子事务大臣提供决策支持。内阁办公厅下设电子事务特使办公室,专职负责国家信息化工作。电子事务特使与电子事务大臣一起,每月向首相汇报有关信息化工作的进展,并于年底递交年度报告。由联邦政府各部门、授权的行政机构和地方政府指定的高级官员组成国家信息化协调委员会,协助大臣和特使协调国家信息化工作。
(2)制定统一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数字城市建设的实践。比如,新加坡制订《政府ICT指导手册》,对信息化应用行为进行规范,组织培训。另外,美国的《2002年电子政务战略》、韩国的《信息化促进基本计划》、《网络韩国21世纪》和《2006年电子韩国展望》、日本的《e-Japan战略》和《电子政府构建计划》等,都是比较成熟的信息化规划,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国家数字城市的快速发展。
(3)强化数字城市的顶层设计。为了保证数字城市建设中先后开发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各国城市政府都采用一定的技术和手段,进行数字城市系统的顶层设计。比如,美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用企业架构(EA)思想构建了“联邦企业体系架构(FEA)”;英国政府基于政府资源的信息管理,发布了电子政府交互框架(e-GIF);德国政府发布“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标准和体系架构(SAGA)”,针对电子政务应用软件的技术标准、开发过程、数据结构等进行规范。
重视城市基础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城市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是区域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等信息的载体,是数据城市的基础。发达城市都非常重视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比如,瑞典乌普萨拉市把不同的数据库及电子地图连成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上不仅显示城市水管和学校的地理位置,而且显示不同年龄人口的分布信息,为制定全局计划及各种发展计划提供完善的信息。在美国,有关地理空间信息的“开发、使用、共享和发布”,由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DC)负责实施和协调。FGDC相继向社会发布可共享的数字规划图、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数据,地名信息等测绘产品,以及数据采集的标准、数据的交换标准、元数据标准等数十个标准。
重视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共享。在数字城市建设中,成立全国性的领导机构进行统一协调,有利于推动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同时,为了避免同一信息的重复采集和存放,政府建立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分析系统,建立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分享系统,方便不同部门使用共同的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大大降低数据保存和维护的费用,避免重复申请和重复认识。比如,2002年芬兰政府成立了全新的国家信息管理委员会,目的是加强政府各部门在信息管理方面的协调工作。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于1995年4月提出“关于综合部门数据中心”,目的是消减数据库的数量,降低成本。政府信息服务基地还能为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全国性的无线通讯服务系统。比如,挪威政府把推进信息的重复使用和共享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1993—1995年间完成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策的制定。其中,公共数据采集被认为是政策起草所涉及的首项内容,也是信息链中最重要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