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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听众咨询:屯溪区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要交15000元有无依据?
时间:2007-12-23 15:26:55 来源:黄山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 编辑:汪佳琦 关闭
    ▲歙县听众咨询:屯溪区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要交15000元有无依据?屯溪区政府办答复:屯溪区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需缴纳15000元的医疗保险费,其依据是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黄政[2000]19号)第32条“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的退职人员),按照人均不低于15000元的标准划拨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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