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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提示
时间:2007-12-21 23:43:43 来源:黄山供电公司 作者: 编辑:程勇军 关闭

缴 费 提 示

尊敬的电力客户,您好!

    电是商品,用电必须缴费。为了保证电网的正常运转,确保您持续稳定用电,请按时到我公司营业大厅或屯溪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及邮政各营业网点缴纳电费,十二月份电费须在二十五日前交清,敬请配合。

    另:为了方便,您可以到银行网点办理电费代扣及电费预存手续,或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电费预存业务。我公司现已开通手机短信提醒缴费业务,请留下您的手机或小灵通号码,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谢谢合作!

    咨询电话:95598。


黄山供电公司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