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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宏村镇宏村村荣获“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时间:2007-12-18 8:57:20 来源:黟县司法局 作者:金瑶鸣 编辑:陈文潮 关闭

      2005年以来,宏村镇宏村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大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近日,我县宏村镇宏村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第二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它是继2004年我县西递镇西递村首批荣获“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后,我县获得此殊荣的第二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007年4月17日,黄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勇受省司法厅的委托,专程率有关人员到宏村镇宏村村举行授牌仪式,并希望该村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与时俱进,力争早日跨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宏村镇宏村村村委会主任黄菊媛表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带领全村村民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乘势而上,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和谐宏村,早日实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宏村镇、县司法局及宏村司法所有关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