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居不合,怒杀女方及其亲属五口并造成一人重伤。今天,亳州市中院将依法对蒙城县“7·10”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黄忠文,31岁,系安徽省绩溪县人。2005年初,黄忠文经人介绍与郑某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2月23日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结婚证),同居后二人关系紧张,在2007年5月的一次争吵之后,郑某回到蒙城声称再也不回绩溪。5月20日,黄忠文来到蒙城,郑某家人称收割完小麦后让郑伟回去,黄忠文遂返回绩溪。7月8日,黄忠文再次来到蒙城。7月9日晚,黄忠文要求郑某回绩溪遭到郑某及其家人的拒绝,遂决定杀死郑某及其家人。
7月10日凌晨,黄忠文在郑某家中,将郑某以及郑某的姑姑、父亲、爷爷、表侄女杀死,郑某的嫂子颈部被其砍一刀受重伤。
记者昨天从亳州市中院获悉,黄忠文涉嫌蓄意杀人,且情节恶劣,可能受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损失共计35万余元的判决。(赵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