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报道的蚌埠市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炎受贿、滥用职权案日前一审宣判,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半;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炎在担任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另外,马炎在明知建设用地科违法审批了土地出让手续的情况下,为一宗土地办理他项权证,以致他人(已判刑)持该权证等手续,骗取银行贷款170万元,至今不能收回,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铃子、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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