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规范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口接洽、谈判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一)工业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人
相关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安全局、质监局、招商局、有关乡镇等相关单位。
(二)农业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农委负责人
相关单位: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招商局等相关单位。
(三)基础设施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发改委负责人
相关单位: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招商局、有关乡镇等相关单位。
(四)房地产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房管局负责人
相关单位: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祁山镇、招商局等相关单位。
(五)旅游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旅游局负责人
相关单位:发改委、文化局、林业局、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局等相关单位。
(六)商贸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商务局负责人
相关单位:发改委、外贸局、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局等相关单位。
(七)文、教、卫、体和其它社会事业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
主持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人:项目单位负责人
相关单位:发改委、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体委、招商局等相关单位。
二、项目的汇报和决策
各项目对口接洽、谈判小组,对所洽谈的项目达成意向后,由主持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经同意后,由招商引资领导组决策。
三、项目签约
项目的签约,原则上做到县招商局一个窗口对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招商局代表政府和外商签约;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由项目的的主管部门和外商签约;项目落在乡镇的,原则上由乡镇和外商签约。
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的合同文本送县招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