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线时打进电话者3人,下线后,我局主动与打电话者取得了联系,进一步了解了情况,并依法给予了答复:
1、一听众来电建议:设立法制宣传栏,内容要贴近群众生活,形式要广泛、生动,让市民知晓法律。
答复:法律知识的宣传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已广泛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该听众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考虑。
2、一听众来电咨询:反映受到人身伤害后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咨询怎么办?
答复: 此案如果是已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执行中有困难的,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明确的财产时,可告知法院。
3、一听众来电咨询:受到人身伤害,对歙县公安局处理认为不公,请问如何办?
答复:此案属公安机关管辖,已告知该听众依法向公安部门反映,请求处理。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