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实行流动党员外出报告和回来报到制。
即党员外出时必须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报告,报告事项主要有外出时间、地点和外出事项及联系方式,回来后及时到支部报到。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双向联系制度。
实行党员“一对一”联系,对每名流动党员安排一名熟悉流动党员情况的党员进行联系,签定“双向联系承诺书”,即流动党员每季度定期向所联系的党员报告一次在外思想和组织活动情况,联系的党员及时将支部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反馈给流动党员,寄发有关学习资料,加强双方信息互通,落实跟踪教育。并逐一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流动党员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回来报到后交党支部进行查验。
三是落实流动党员座谈联系制度。
利用流动党员春节返乡之机适时召开座谈会,互通双方工作和两地经济发展情况,征求流动党员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和发挥流动党员“双向带动”作用,提供致富创业信息,带动村民外出就业,同时鼓励流动党员回乡创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四是实行月排查制度。
加强流动党员排查管理工作,每月对流出流入党员开展一次排查,对未报告的流出党员及时进行联系,摸清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双向联系。对流入的党员及时上门进行了解,掌握流入党员的详细地址和工作情况,动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将其纳入支部活动范畴,参加支部活动,接受支部管理,实现了流动党员管理“无缝对接”。截止目前全镇22名流动党员底子清、情况明,活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