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规范流转”?
问:如何理解“规范流转”? 答:规范流转,就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林地、林木有序流转。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凡自愿流转的,要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已经流转但手续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善。 问:在林改中如何做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答:林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林区、山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中必须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林农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改革的形式、模式、进度和力度,要民主决策、决不能“刮风”和“强行推进”;改革的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有何不同? 答: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召开研究承包方案的村民会议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本集体经营组织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的三分之二参加,或者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是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会议一般适用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较多,并且居住地不集中,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困难的情况下进行。根据我市农村林地大部分属村民小组所有的实际,研究承包方案的会议一般应为村民会议。 问:林改中哪些事项需要民主决策? 答: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是这次林改的一条最原则,直接关系到林权制度改革的成败。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必须经过本集体组织村民民主决策:一是村级改革方案的制定。包括改革的原则、形式、范围、程序、参与林地分配的对象、公示内容和形式、确权发证等;二是流转山林的招投标方案。包括拟流转山林的评估作价、流转方式、流转年限、流转价格或分成比例等;三是收入分配方案。包括流转山林和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收入如何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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