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法院 立案调解 速裁便民
本报讯 为缓解诉讼压力,确保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了结民事纠纷,徽州区法院立案庭采取多种措施,创新立案调解、速裁纠纷机制,司法便民。 立案调解、速裁纠纷制度是设置在立案庭的一项庭前调解制度,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以协商和解为主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日前,宣城某装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徽州区一个体经营户长期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原告因长期要不到货款便一纸诉状将该个体经营户告上法院。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接到该邮寄递交的诉状后,审查案情,认为该欠款事实证据充分,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找到被告核实有关案件事实,听取被告的答辩意见,在分别征询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立案调解,使该起诉讼在立案阶段调解完毕,并即时清结。当原告从法院接过1700元的货款时激动地说:“没想到我从宣城赶过来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拿到被告拖欠达四年之久的货款,徽州区法院的立案调解真是便民、实惠。” ·吴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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