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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四“嫁”骗钱财 “彩礼”十万失自由
时间:2007-5-25 9:39:1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荣庆 姜锋 编辑:许碧霞 关闭

    明明已婚生子,却冒充“大姑娘”,让两名刑释人员扮作她的生父和养父,编造谎言,一年内先后“嫁”给四个男人,以此骗取钱财。2月5日,刘兴兰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6岁的犯罪嫌疑人刘兴兰系重庆市云阳县人,早年与于某结婚并落户到江苏省溧阳县,其婚生子现已18岁。2006年4月,刘兴兰先后让刑释人员何永庆、袁某扮作她的生父和养父,谎称是常州市纺织厂的女工,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海安县墩头镇的28岁的姜某。双方“家长”商定,结婚时男方给付8800元彩礼、880元“开门封”、金首饰、亲戚每人100元的红包等彩礼。婚后,刘兴兰以回常州上班为由外出,以后的四个月内,每月仍回“家”住两天,此后干脆音信全无。姜家这才知道上当,于是赶紧报警。另据警方查明,从2006年1月至11月,刘兴兰采用同样手段,分别“嫁”给叶某、朱某、丁某,共骗得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10余万元。(作者: 刘荣庆 姜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