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合肥稻香楼宾馆召开会议,向省委、省政府反馈来皖考察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作执法检查意见反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金龙主持会议。省长王金山讲话。
盛华仁指出,义务教育关乎民族兴衰和国家发展长远大计,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于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保障祖国未来、民族希望健康成长,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非常深远的历史意义。安徽是义务教育大省,财政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较弱,但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具体措施,提出实施方案,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中央关于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安徽城乡都得到了兑现,从2007年开始全省城乡同步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使学生家庭真正得到了实惠,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省里通过增加财政拨款的办法保障义务教育支出,使今年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去年,并略有增长,在实施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第一年,这是很大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最后,他还就解决当前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要求。
检查组组长邢世忠在反馈意见时评价,安徽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这部法律,并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省级政府统筹,做到了“省里拿大头”;各地积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推进教育公平。
王金山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盛华仁一行来皖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这次反馈的检查意见,肯定工作公正,指出问题客观,提出意见中肯,对于我们总结经验、加强薄弱、改进工作大有好处。目前我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还处于初始阶段,下一步我们要抓住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皖执法检查的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不断开创我省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检查组成员李连宁、方新、周成奎、胡平平、赵景玉,国家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省领导赵树丛、黄岳忠、朱成林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万清、省政府秘书长张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