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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 明年内完成
时间:2007-3-29 10:03:51 来源:新农村在线 作者: 编辑: 关闭
     经省政府同意,四川日前启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根据省政府下发的乡镇机构改革意见,此次改革的重点是将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精简10%左右,精简后总量控制在10万名以内。根据规划,这一轮乡镇机构改革要在明年底前全部完成。

  行政执法职能 县级主管部门行使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意见,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职能转变,调整乡镇事业单位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只能统一由县级主管部门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另外,县乡之间设置的办事处和片区委、管委会、督导室等中间层次机构,要一律撤销。

  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7名

  意见明确,此次改革中,乡镇领导机构只设党委、人大、政府,不设政协机构。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为乡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同时,乡镇一律不设行政执法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的地方税务所、工商所和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按规定设置。在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中,乡镇行政编制在2001年核定的总量基础上只减不增。

  根据意见,此次乡镇机构改革,乡镇领导职数不能超过7名,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可兼任人大主席或乡镇长)1名,乡镇长或人大主席1名为乡镇领导正职,副书记1名,副乡镇长、人大专职副主席、人武部部长(兼任副乡镇长)等乡镇领导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设置。不再设专职副乡级党委委员。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不再新设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另据悉,根据意见精神,乡镇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一次性可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生活补贴。(记者庞惊涛赵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