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春节期间在美国的二人转演出一直风波不断。11日获悉,美国观众已正式委托律师以“违约、不正当得益、不正当商业竞争、虚假广告、欺诈、疏忽和精神伤害”等罪名,将赵本山及多个演出主办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见3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多年来,一直“忽悠”国人的赵本山,终于被美国人“忽悠”了一把。对于被美国观众以“违约、不正当得益、不正当商业竞争、虚假广告、欺诈、疏忽和精神伤害”为由提出的罪名指控,相信作为多年央视常青树的小品王,一定百思不得其解。在国内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腕名流,怎么在北美的土地上,要什么没有什么,还沦为被告的角色。
赵本山能在中国成为被告吗?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娱乐明星的高高在上,是绝对地凌驾于普通观众的群体利益。一句轻描淡写的飞机晚点,就可以将所有的演出任意推迟;相当于普通国人一个月工资的门票价格,更不会被国人以“不正当得益、不正当商业竞争”的由头推上法庭;至于演出广告的胡吹乱侃和演艺明星的假唱,已经泛滥到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得地步。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因卖票和赠票的失控,导致了数百人无法入座,美方的舞台监督坚持只要还有一位观众站着,就不许开演。在这里,演艺明星和普通观众其身份是对等的,当普通观众购票入场后,他的的人身安全和固有利益,是大于演艺明星的个人声望的。他们断不会为了讨好演艺明星,而强行开演,也不会将购票入场的普通观众,强行驱逐。
赵本山被美国观众“忽悠”了一把,或许将有惊无险,而赵本山也不会从他的“不正当得益”中,拿出100万美元去佩服美国的观众。但我们是否能从美国观众对赵本山的罪名指控中,看看我们的演艺明星和演出机构,在相关的类似操作中,有没有“违约、不正当得益、不正当商业竞争、虚假广告、欺诈、疏忽和精神伤害”这样的嫌疑。(作者:李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