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黄政办[2006]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6]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投资统计数据能否全面、客观、准确地反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以及变化趋势,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狠抓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投资统计行为,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准确掌握项目投资信息 1、市及各区县发改委、建委、统计、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起密切协作、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统一项目统计时间,共享信息资源。 2、市发改、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向投资主体下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文件及资金计划时,应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3、各项目单位上报发改、建委、统计等有关部门的报表和数据要保持口径一致,如确因报表制度形成差异,最终以统计局上报数字为准。 三、强化职责,严格把关,提高投资统计数据真实性 1、各区县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要督促各项目单位落实统计人员,规范统计报表上报程序,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原始基层统计报表要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后上报,确保统计数字真实性。 2、严把亿元以上项目的审核关。针对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国家对纳入统计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和重点调控行业3000万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其目的是严格控制此类新开工项目。在此次清查时,我市曾出现将续建项目误统计为新开工项目,把几个单个项目打捆成亿元以上项目上报现象。因此,发改部门要从严把好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关。各地在上报本辖区内亿元以上项目及国家重点调控行业项目各项指标时,应经发改和统计部门核实后上报。 3、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实项目数据。要重点核实项目实际进度与上报的基层数据是否一致;项目单位上报的基层报表与上报的数据是否一致。从源头做到数出有据。 四、加强基础工作,健全统计方法。 1、加强统计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统计方法,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2、发改委和统计等有关部门要统一口径,规范新开工项目前期费用的统计时间,各部门统计人员在汇总项目投资中要按照工程内容分别进行统计、上报,要把用于征地、拆迁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进行区分,准确反映项目的形象进度。 3、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统计要在确定的单个项目基础上进行,不要随意将项目打捆上报。 4、统计部门要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基层报表的审核。 五、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投资统计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投资统计责任制,投资统计工作将纳入到全市重点项目督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投资统计工作是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保证宏观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抓实干,为黄山市的项目建设和大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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